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临近春节,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备受关注。经过多方努力和多年治理,欠薪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这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根治举措,包括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治理欠薪的考核力度、工资保证金、实行工程款和人工费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等。
国务院日前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春节将至,为了让农民工能带足工钱回家过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近日发布(以下简称《条例》)。国新办7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闻办今天(7日)举行政策吹风会,人社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在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就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了介绍。《条例》明确了各方责任,将用法律手段治理欠薪顽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日公布2019年第四批百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开展“黑名单”认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起到了有效、有力的震慑,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效果。
工资报酬权益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我国日前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启了我国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日公布2019年第四批百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在会上说,条例的新增规定明确了包括拖欠工资“黑名单”等在内的一系列惩戒措施和制度。
针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表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为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今日明确,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还有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这两种情形应当被列入拖欠工资的“黑名单”。